要求归还养老金 苏桂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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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湛江市法轮功学员苏桂英女士因要求归还属于自己正当资产的养老金,于二零二四年五月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苏桂英女士遭中共迫害经历简述

苏桂英今年63岁,家住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湖光农场。她曾是当地有名的女强人,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但也落下一身的病。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苏桂英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越来越好,无病一身轻。她每天精力充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戒掉不良习惯,孝顺长辈,体贴家人,令家人、邻里惊叹于她的身心的变化。

二零一六年,苏桂英因给民众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遭残忍酷刑折磨:毒打、不让睡觉、踩脚趾头搓、牙签刺眼皮、冷水泼湿全身、掐捏、抓头撞铁门、手指甲掐捏肉体、抓住头发毒打、冻、饿、变态折磨、弹眼珠、刷全身包括阴部、洗衣粉刺激、开水烫、罚蹲(凳子倒插着铁钉)、药物迫害、关精神病院……

苏桂英出狱后,发现自己当月的养老金就被湛江市麻章区社保局停发了。为了讨回公道,她多次去找到麻章区社保、人社局主管人员讲真相、劝善,指出对方这样做是违法的,结果对方呛:你去告吧。之后苏桂英先后向麻章司法局、麻章区政府、湛江市人社局等各级部门投诉、申诉,这些部门人员互相推诿。苏桂英只好将麻章区社保局告上法院,受理法院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该法院一非法判她不符合起诉条件。苏桂英不服,上诉至湛江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认定一审法院有误,指定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此期间,苏桂英继续向中央、省级各个部门邮寄控告材料,并收到上级部门受理的回复。

湛江市麻章区公检法部门心虚,策划了对苏桂英打击报复的司法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早上,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分局、志满派出所及麻章区政法委共12人闯到苏桂英家将她绑架。之后麻章区检察院以苏桂英给上级部门写信为由将她非法逮捕,约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将构陷她的案子移交至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继而构陷到赤坎区法院。(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法院被内定是承办整个湛江地区法轮功案件的单位)

苏桂英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遭赤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重刑。

作恶必将付上代价

中共湛江市社保局及公检法各部门人员违反法律,罔顾人权,肆意迫害践行真善忍的修炼人,天理不容。湛江市已有不少中共官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报应。如原中共湛江市政法委书记麦教猛,是直接指挥湛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线打手,其在二零二二年四月被查落马。

最近的遭报案例发生在湛江市开发区法院院长林保南身上,林保南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晚被抓走调查。林保南在担任赤坎区法院院长期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七年就对苏桂英非法判刑四年。林保南于二零二零年年末转任开发区法院院长。二零二二年,开发区法院接到苏桂英控告麻章区社保局非法扣押养老金案子。这本是林保南赎罪的机会,如果能为苏桂英公平审理养老金案,许能挽回罪过,其结局就会改写。可惜林保南已丧失良知,听不进法轮功学员的谆谆劝善,一次次的放弃机会,还勾结麻章区的不法人员继续迫害,一审非法驳回了苏桂英的起诉。

林保南最终为执行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搭上自己的命运,被抓走调查也仅仅是恶报的开始。再次告诫迫害苏桂英的湛江市麻章区、开发区、赤坎区的相关公检法人员,作恶一定会付上代价。

(苏桂英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讨要养老金遭报复 广东湛江妇女苏桂英遭非法庭审》)。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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